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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反垄断“谷歌税” BAT没有豁免权

有消息称,法国政府正研究向互联网搜索引擎巨头谷歌(Google)以及微软、脸谱等互联网企业的在线广告业务征税,并用所得税收扶持受互联网非法下载等行为影响的文化创意产业。仅在法国,谷歌在这一领域的年收入为8亿欧元,预计征税“最终每年可以带来1000万欧元(约合9770万元人民币)收入”。对此,谷歌并未作出激烈回应,只是婉转地提出法国政府应该通过引领技术革新打击非法下载等行为,而不是征税。不管谷歌的回应是否有道理,单单法国政府这种打击互联网垄断所采取的做法本身,似乎就应该引发我们对国内互联网市场的思索。 在中国,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巨头(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其垄断地位日益明显,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事情。2010年谷歌退出中国市场之后,百度在搜索引擎市场独步天下,收入份额占市场约7成。阿里巴巴则占据了中国网上交易额的80%,一家把持着中国网络入口流量的80%。至于腾讯,微信的月活跃账户数达到5亿,QQ的月活跃账户数达到8.15,约占中国总人口的6成。 而在2015年,国内互联网行业更是完成了一系列收购,数量之多规模之巨都创下了纪录。这些案件包括:腾讯系:搜狗+搜搜(估值超30亿美元)、京东+易迅(市值378亿美元)、腾讯文学+盛大文学(估值超15亿美元)、58同城+赶集网(估值100亿美元);百度系:携程+艺龙(市值131亿美元)、携程+去哪儿(市值合计约187亿);阿里系:优酷+土豆(市值45亿美元);阿里系+腾讯系:滴滴+快的(估值近165亿美元)、美团+大众点评(估值150亿美元)。以上数据表明,互联网巨头在市场竞争及利益驱动下,正加速转向“联姻合并”,其垄断程度前所未有。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特别关注。 互联网行业有两个经济特征,使其具备自然垄断性。一是用户评估某个网络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网络上用户数量的多少。某个网络的用户越多,越能吸引新用户加入这个网络。比如谷歌,因为用的人多,就有更多的人愿意使用,这就是所谓的“赢家通吃”。二是公司营运成本往往随着销量的增加而下降。从成本的角度看,由一家企业服务于整个市场是最有效的,这就是经济学所定义的“自然垄断”。由于以上两个特性,互联网经济天生会发展到垄断。在欧美市场,谷歌也好、微软也罢,无一不被认定存在严重市场垄断行为,虽避免了被拆分的命运却躲不过数次的巨额罚款。无疑,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也都是不折不扣的垄断企业,而且在目前中国的市场环境中,他们具有的杀伤力更大。如果不将其认定为垄断而任其发展的话,会对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但在过去十年中,针对互联网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几乎没有进展。还有不少呼吁对互联网公司网开一面的声音,主要理由一是互联网行业的进入门槛很低,竞争很充分,二是出于保护创新的角度,认为互联网领域的监管必要性不及实体经济。这两种观点看似有道理,却恰恰忽视了互联网的自然垄断特征和中立特征。互联网行业的进入门槛看上去不高,但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下,不要说复制出一个BAT,即便再诞生一个新的滴滴快的,都是不太可能的。现在BAT看着哪个领域有发展苗头,就通过收购或者投资切入市场。视频垄断了,团购垄断了,旅游垄断了,今后也许还会收购其他新起来的互联网企业。本来,互联网行业是靠创新打天下的,当这些巨头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对互联网的应用、内容和接入形成垄断并控制了数据、流量这些核心资源后,年轻人创业的门槛将越来越高,创业企业的成长周期也会被快速压缩,很难避免市场不受他们影响并避免损害消费者权益。BAT的垄断行为,无疑对大众创新、“互联网+”和各类创意产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需要我们保持警惕。 面对这个已经形成的市场垄断,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认为,欧美国家打击谷歌、微软等公司的垄断、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做法值得借鉴。中国财政当局也应该向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开征反垄断的“谷歌税”,这是在所必然的。税率究竟多少为佳,社会可以另行讨论。但以阿里巴巴1.5万亿元的营销额来看,即便是5%的税率也意味着750亿元的税收。这无疑会给政府带来额外收入,缓解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所带来的压力。

作者: |八月 11th, 2016|未分类|0条评论

深度揭秘BAT们海外上市的秘密

本文将带你研读阿里巴巴、腾讯、百度、360、京东、新浪的海外上市结构图,看看BAT们早年是如何巧思结构迂回上市的,看看哪些境内有价值的资产已经通过巧妙的结构搭建被纳入了上市版图。透过现有的股权结构,我们也能一窥这些独角兽们未来的发展战略,尤其让我们对于金融板块的独立上市充满了期待。 阿里巴巴股权结构评析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开曼群岛,是阿里巴巴集团2014年美国上市的主体。 出去境外公司,此外上市公司还包含一部分完全外资持股的境内公司,分别是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技术有限公司、阿里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由于外资公司在境内从事增值电信业务受到限制,这些外资实体通过合同协议方式控制着马云、谢世煌内资持股的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杭州阿里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云计算公司。这几家内资公司主要经营阿里巴巴集团的电子商务业务运营平台与业务支持平台,以此实现境内主要业务实体经营收益的汇集。 由于支付宝和小贷等金融业务已经单独成立了阿里小微金融集团,此前阿里巴巴的上市资产中不应再包含此部分内容,但招股书对于这些业务有所提升。 2014年10月16日,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蚂蚁金融服务集团的名义正式成立,旗下的业务包括支付宝、支付宝钱包、余额宝、招财宝、蚂蚁小贷和网商银行等。这一股权机构调整让市场对于蚂蚁金服的独立上市充满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京东股权结构评析 京东2014年赴美上市,上市主体为注册于开曼群岛的JD.com,Inc.该境外主体100%控股了三家境外子公司,分别是京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曼)、京东电子商务(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和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世界贸易有限公司是京东在境外重要的投资性主体,下设众多子公司,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其子公司之一。此外,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京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从事小贷业务。 此外,刘强东与孙加明还共同出资设立两家境外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从以上的股权结构图来看,京东2014年的上市主要包含了两大业务板块:电子商务板块和物流板块。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京东在电子商务板块最重要的子公司,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分别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然人刘强东和孙加明之间签订了一系列协议。 从京东现有的上市结构中可以看出,目前京东仅仅实现了电子商务和物流板块的上市,相应的,京东金融的蓬勃发展和近期巨额融资也让人期待京东金融板块的未来上市之路。 百度股权机构评析 百度集团2005年在美上市的是注册于开曼群岛的Baidu.com, Inc.(百度公司),其100%控股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百度控股有限公司(Baidu Holdings Limited)。 从以上百度股权结构图来看,百度在中国境内有两家重要的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李彦宏与王湛共同持股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前者作为一家完全外资持股的公司,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受限,而后者作为一家已取得相关牌照的内资公司,为了使得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更加合法合规,二者通过协议控创的方式,由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大部分业务。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面有27家子公司,包含网络科技类、电子商务类、信息技术类、企业管理类与文化传媒类公司。 从百度2005年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得知的信息,李彦宏和徐勇按75%和25%的持股比例设立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但根据目前的全国工商信息查询系统所显示的信息,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李彦宏(99.5%)和王湛(0.5%),李彦宏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 从事小贷业务的上海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30日,据悉该公司落户上海嘉定区,取得当地的前沿政策可以从事覆盖全国的互联网小贷业务,这似乎是百度布局互联网金融的重要一步。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大热,以BAT为首的互联网大佬们纷纷布局,阿里有蚂蚁金服,腾讯有微众银行,相比之下百度在这一领域相对谨慎,也让人更期待它的进一步动作。 奇虎360股权机构评析 奇虎360于2011年在纽交所上市,上市主体为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奇虎360技术有限公司。同时这家境外公司还100%控股三家香港子公司,分别是奇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香港)、360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和奇霏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由于外资公司在中国境内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受到限制,奇虎360也是通过外资公司与境内自然人合资设立子公司成者搭建VIE架构实现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开展。如奇智软件 (北京)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实际控侧两家境内全资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公司也是奇虎360在境内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托。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奇虎360的绝大部分网站,包括360安全中心、360安全实验室、360联盟、奇虎网、360云存储网站、互联网安全、综合搜索网站、360手游社区、360手机助手中心、360信息平台等。该公司下设了多家子公司。 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世界星辉网站、360浏览器、奇酷网、点摘网和相关游戏网站。该公司也下设了多家子公司。 近期有消息称360将实现私有化,从纽交所退市。目前披露的360私有化路线图显示,360在准备红筹架构拆回境内,并准备A股借壳上市。若一切顺利,回归A股市场的360确实让人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新浪股权机构分析 2000年新浪在美国纳斯达克正式挂牌交易,完成了中国大陆两络公司在境外上市的破冰之旅,其上市主体是注册于开曼群岛的新浪公司。 当时的创举“新浪模式”在之后的10年中为互联网企业所纷纷效仿,其实质在于为了规避禁止外资投资电信业务的规定,采用迁回的策略,将网站内容与网站技术相分离,将资本和网站所有权相分离,通过“新浪协议(VIE结构)”将网站经营收入和广告收入等利润经技术公司转移至新浪上市公司。 2000年上市时,新浪在中国境内有两家全内资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 “北京新浪互动广告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与北京四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香港利方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并将北京新浪信息和新浪广告的利润转移到新浪上市公司。 但目前的情况是,在全国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系统里查找不到“北京新浪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信息. 因此新浪目前是通过何种途径将境内公司的利润转至上市公司的还有待查证,上图中红色虚线框内的公司(协议控制的一方)与新浪公司的关系还需进一步明确。 此外,新浪下属的境内子公司北京新浪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浪支付”)的目标定位是为互联网金融资金账户提供管理方案,这也是新浪布局互联网金融的重要一环。 值得一提的是,新浪2014年将微博分拆上市,与阿里巴巴合作互导资源,定位社交媒体的微博还与阿里一起研发社会化电商,这一举措能否拯救危难中的新浪微博?值得进一步关注。    腾讯股权结构评析 腾讯公司由于其出色的保密工作我们至今只能拿到腾讯上市的股权架构图,值得注意的是腾讯公司37.5%的股权是由一家南非公司MIH所持有的,当年马化腾创业突见成效的时候,急需资金购买服务器和为员工开支,当时准备寻找国外风险投资,IDG和盈科数码以各占腾讯20%股份的代价向腾讯投资了220万美元。马化腾及其团队持股60%。正是这220万美元的风险资金,为腾讯日后的迅速掘起奠定了基础。那是1999-2000年左右。 腾讯控股下属子公司一览   2001年6月,香港盈科以126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所持腾讯控股20%的股权悉数出售给MIH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公司,以110万美元的投资,在不到一年中即获得1000余万美元的回报已经堪称奇迹,但事实证明盈科还是低估了腾讯的成长潜力。MIH从盈科手中购得20%腾讯股权的同时,还从IDG手中收购了腾讯控股13%的股份。 此后的2002年6月,腾讯控股其他主要创始人又将自己持有的13.5%的股份出让给MIH,腾讯的股权结构由此变为创业者占46.3%、MIH占46.5%、IDG占7.2%。 直到2003年8月,腾讯创业团队才将IDG所持剩余股权悉数购回,并从MIH手中回购少量股权,经过股权结构的重新调整,最终完成了上市前MIH持股37.5%的股权结构。

作者: |四月 18th, 2016|新闻, 新闻|0条评论